農委會說,擔心人畜共通疾病、避免危險國內動物安全,所以不得不把這批貓咪安樂死。但今天除了是「國際流浪動物日」,也是台灣的週休假期。有必要在各方仍在努力之下,急著做這樣的動作嗎?再來,「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」只是行政命令。而參考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,真的沒有其他可以依法行政的方式了嗎?第三十四條之二第二項規定,除了撲殺銷毀,還可以「採取安全性檢疫措施」、也可以「延長動物隔離期間」。畢竟是一百多條生命,就算防疫優先,也期待以後官員的處理可以更細膩。 Tags: 48 comments 233 likes 20 shares Share this: 簡榮宗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「榮宗,攏總為大家!」 大家好,我是簡榮宗律師。 瑞芳礦工子弟、汐止在地青年。 繁榮地方經濟、改善法制環境,是我參與公共事務的初衷。 未來也會跟大家繼續一起努力。 13910 followers 13655 likes "http://www.wiseteam.tw/" View all posts